校務公告-「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修正條文
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修正總說明
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以下簡稱本辦法)係於九十九年九月十五日訂定發布,一百零三年六月十七日、一百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九日及一百一十三年五月十八日修正發布。因本辦法一百一十三年五月十八日修正後函報教育部備查,惟教育部函文本府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通知對象及討論事項僅規範學生,爰針對幼兒部分於本辦法第五條第二項新增學生或幼兒法定代理人,以符特殊教育法之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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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204_0208058_苗栗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設置辦法第五條修正對照表.pdf
發布時間: |
2024-09-26 11:35:32 |
發布單位: |
啟文國小輔導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