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函轉勞動部有關原住民族勞工於各該族別歲時祭儀之放假規定
苗栗縣政府 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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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本府教育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0年11月18日
發文字號:府勞資字第1100220911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110E0241102 (110D136650_110D2065573-01.pdf)
主旨:函轉勞動部有關原住民族勞工於各該族別歲時祭儀之放假
規定,惠請依規定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勞動部110年11月17日勞動條3字第1100131480號函辦
理。
二、依內政部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原住民族歲時
祭儀放假一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住民族委員
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具原住民族身分之勞工,於所屬族別歲時祭儀當日,依勞
動基準法第37條及第39條規定,雇主應予放假且工資照
給,不受該歲時祭儀是否實際舉辦而影響;雇主經徵得勞
工同意於是日工作者,工資應加倍發給。至歲時祭儀因疫
情關係,致實際舉辦日期與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日期(期
間)不同者,經勞雇雙方協商調移至實際辦理日期放假,
亦屬可行。
四、其他原住民族歲時祭儀放假日疑義,請參考原住民族委員
會網站「歲時祭儀專區」常見問答集。
相關檔案
府勞資函-歲時祭.pdf
勞動部函-歲時祭.pdf
原住民族委員會公告歲時祭放假日期.pdf
(修正後)附件-公告110年原住民族歲時祭儀-16族公告附表(1100428).pdf
發布時間: |
2021-11-24 08:03:10 |
發布單位: |
啟文國小人事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