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令宣導-「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 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 號令修正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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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文者:苗栗縣苗栗市啟文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11年6月21日
發文字號:府教務字第111011309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主旨 (111D073066_111D2037248-01.pdf、111D073066_111D2037249-01.pdf、
111D073066_111D2037247-01.odt)
主旨:「教師請假規則」第3條、第13條、第18條,業經教育部
於中華民國111年6月15日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A
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條文)1份,
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1年6月15日臺教人(三)字第1114200873D號函
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得於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https://edu.
law.moe.gov.tw)下載。
三、若對本法規條文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教育部人事處劉書宏
先生(電話:02-77365939)。
相關檔案
1110621府函-教師請假規則1110615修正發布.pdf
1110615教育部函-教師請假規則1110615修正發布.pdf
1110615-教師請假規則修正總說明.pdf
1110615-教師請假規則修正條文.odt
發布時間: |
2022-06-23 15:36:16 |
發布單位: |
啟文國小人事室 |